转移犯罪所得如何定罪
转移犯罪所得的定罪主要依据《中国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二条。该条约明确规定,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、转移、回收、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办法掩饰、隐瞒的,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。这里的“明知”是认定该罪的重点要点,它并不需要行为人确切了解犯罪所得的具体来源和犯罪性质,只须行为人认识到所处置的财物可能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即可。
“转移”行为作为该罪的一种客观表现形式,是指将犯罪所得从一个地方搬运、运送到另一个地方,改变其存放地址或持有状况,以使其很难被司法机关查获。这种行为破坏了司法机关对犯罪所得的追缴和没收工作,致使犯罪分子可以在一定量上逃避法律的制裁,继续占有和用非法所得,从而紧急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和司法秩序。只须行为人推行了转移犯罪所得的行为,且主观上具备明知故意,就应当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。
转移犯罪所得30万判多少年
当转移犯罪所得的金额达到30万时,是情节紧急的情形。依据《中国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二条与有关司法讲解的规定,对于情节紧急的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在量刑时,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原因。除去犯罪所得的金额外,还会考虑行为人的犯罪动机、目的、方法、次数、对司法机关追查犯罪的妨碍程度与行为人的一贯表现、是不是有前科劣迹等。假如行为人具备自首、立功、认罪认罚等从轻、减轻处罚情节,法院或许会在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;反之,假如行为人具备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,或者转移犯罪所得的行为导致了特别紧急的后果,如致使要紧犯罪线索灭失、紧急干扰司法机关正常办案等,法院则或许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。